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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Woofun AI 消息,歐盟理事會正式宣佈對火幣(HTX)等14家加密實體實施交易禁令,旨在徹底切斷俄羅斯利用加密貨幣規避金融制裁的通道。這一舉措標誌着歐盟在加密監管領域從合規審查向地緣政治制裁的實質性跨越。被列入名單的實體包括法律上被認定爲火幣全球SA的火幣(HTX),以及EXMO、BitPapa、Rapira等規模較小的交易平臺,這些平臺分別位於格魯吉亞、巴拿馬、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馬紹爾羣島、吉爾吉斯斯坦和白俄羅斯。此舉並非針對所有非歐盟平臺或上述六國的全面禁令,而是基於《歐盟理事會條例(EU)2026/1848》進行的精準打擊,將相關實體納入歐盟對俄製裁框架的附件XLV中。歐盟理事會明確指出,這些實體嚴重妨礙了制裁目標的實現,或爲俄羅斯維持了關鍵的金融通道,因此被列入限制措施名單。
這種列名屬於行政限制性質,而非針對公司或其高管的刑事定罪,但其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將立即禁止與這些實體進行任何直接或間接的交易。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並未設定固定的“區塊鏈節點數”標準作爲自動封禁依據,受監管企業仍需根據具體交易情況、交易對手及現有證據來評估間接風險,而非依賴簡單的數量指標來判斷合規性。
Woofun AI 整理數據顯示,禁令執行細節涵蓋了銀行轉賬、支付處理、商業安排以及通過中間機構進行的交易,只要受制裁實體是實際交易對方或受益人,均在禁止之列。對於在2026年7月24日或之後資金仍存放在被列入附件XLV實體處的現有客戶,條例提供了有限的例外途徑。相關國家主管當局可批准那些對提取資金或關閉賬戶而言絕對必要的交易,但此類授權僅適用於歐盟公民、歐洲經濟區公民、瑞士公民,或持有上述地區臨時或永久居留許可的人士。此類授權的最長期限僅爲三個月,且並非自動賦予客戶持續交易的權限。客戶不應認爲因爲賬戶是在限制措施實施之前開設的,所以在8月13日或8月23日之後仍可繼續進行交易、轉賬或提款。具體的申請流程及所需證明材料由相關成員國的制裁主管機構決定。
這一機制強調了歐盟在切斷非法金融通道的同時,也爲合法居民保留了一定的資金退出路徑,但操作窗口極爲狹窄,且需經過嚴格審批,體現了監管層在安全與個人權益之間的微妙平衡。
更關鍵的變量在於,該系列法規設立了一種全新的法律工具,未來有可能擴展到那些未被單獨點名的平臺。新的第5bc條允許歐盟禁止與整個非歐盟國家境內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以及各類交易或轉賬平臺進行直接或間接交易。一旦歐盟理事會認定某個司法管轄區系統性地、持續地未能阻止加密貨幣服務被用於破壞歐盟制裁,便可對該國實施此類限制。附件LVII則承擔另一項功能,列明瞭所有被施加此類限制的國家的名稱。目前該附件僅包含標題,尚未列出具體國家,這意味着儘管這一機制在法律上已存在,但目前尚未針對任何國家啓動實施。
Coindoo此前在分析歐盟第21批制裁措施如何限制俄羅斯盟友的加密貨幣使用機會時,就已經探討過這項提案。最終的法規確認了這一結構:第5bc條提供實施制裁的權力,而附件LVII則列明適用限制的各個司法管轄區。與這14家被列名的平臺相關的那六個國家並未被納入覆蓋整個國家的全面禁令範疇,目前的限制僅適用於那些被明確點名的實體,但這種懸頂之劍的存在,足以對相關司法管轄區的加密行業產生深遠的寒蟬效應。
最新的制裁措施加大了對A7支付網絡的壓力,但並未出臺歐盟針對A7A5穩定幣的首項限制措施——歐盟早在2025年10月就通過第19批制裁措施禁止了涉及A7A5的各類交易,那批制裁措施還針對該穩定幣的開發者、其在吉爾吉斯斯坦的發行方,以及一個有大量A7A5交易發生的平臺運營商。第21批制裁措施通過將A7 Nigeria、A7 Africa和PilotFinance加入交易禁令清單,進一步擴展了對該支付網絡的限制。歐盟理事會還另外宣佈了四項與A7跨境支付網絡相關的新的制裁措施,其中包括其與非洲地區的關聯。
這一系列動作顯示,歐盟對特定加密支付網絡的打擊正在從核心節點向邊緣節點擴散,試圖通過圍點打援的方式,徹底瓦解A7網絡在全球範圍內的運作能力。特別是針對非洲地區的關聯制裁,表明歐盟意識到單一地區的制裁可能促使資金流向監管薄弱的其他地區,因此採取了更具全球視野的封鎖策略。
這種多層級的制裁網絡構建,使得任何試圖繞過歐盟制裁的加密服務都將面臨極高的法律和操作風險。
這些措施是在MiCA的過渡期結束不久後出臺的,但二者不應被視爲相同的監管舉措。MiCA旨在規範在歐盟市場運營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的資質審批、組織架構及運營方式,而制裁框架則是基於外交政策和安全考量,決定是否禁止與特定公司、個人、服務或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一家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並不會僅僅因爲沒有獲得MiCA許可證就被列入附件XLV,同樣,擁有歐盟頒發的資質也不意味着一家受監管的公司就可以與受制裁的對方進行交易。這14項列名措施屬於制裁性質,不應被視作普通的MiCA資質審批或執法案件。
7月頒佈的法律文件還擴大了兩項獨立制裁機制下的現有所有權和管理限制。自2024年1月18日起,俄羅斯公民以及居住在俄羅斯的自然人通常被禁止直接或間接擁有、控制或擔任那些提供加密貨幣錢包、加密貨幣賬戶或託管服務的歐盟公司的管理層職務。從2026年8月25日起,《歐盟理事會條例(EU)2026/1848》將這一限制擴展到那些提供MiCA所定義的其他類型加密貨幣服務的歐盟公司。在白俄羅斯的單獨制裁框架下也有類似的限制:自2025年3月26日起,白俄羅斯公民以及居住在白俄羅斯的自然人通常被禁止擁有、控制或擔任那些提供加密貨幣錢包、加密貨幣賬戶或託管服務的歐盟公司的管理層職務。
從2026年8月25日起,《歐盟理事會條例(EU)2026/1846》將這一禁令擴展到那些提供MiCA所涵蓋的更廣泛類別的加密貨幣服務的歐盟公司。這些所有權限制在法律上不同於針對那14家平臺的交易禁令,前者關乎與特定外國實體的交易行爲,後者則關乎誰有資格擁有、控制或管理某些在歐盟註冊成立的加密貨幣企業。歐盟的這些法規在所有成員國均具有約束力,但具體的調查、起訴和處罰工作則由各成員國當局負責。《歐盟指令(EU)2024/1226》要求成員國在特定情況下,將故意違反或規避歐盟限制性措施的行爲視爲刑事犯罪。
該指令制定了統一的最低標準,但並不要求所有27個成員國對每一項違規行爲都處以相同的刑罰或對企業實施同樣的處罰,具體後果取決於意圖、交易金額和性質、中間機構的作用以及實施該指令的國家立法等因素。該系列法規的直接效果是按計劃切斷與這14家被列名的加密貨幣服務平臺的交易。未來,如果歐盟理事會正式將某個司法管轄區列入附件LVII,該國層面的限制措施可能會進一步擴展,但在那之前,這項新權力雖然存在但尚未被使用。